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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本所經建課課員1名徵才公告
  • 發佈日期:2026-05-07
  • 截止日期:2026-05-14
  • 發佈單位:人事室
  • 類  別:公告訊息
  • 公告日期:2026-05-07
  • 主辦單位:板橋區公所
  • 公告內容:
  • 徵才機關: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職  系:經建行政
    職  稱:課員
    官等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名  額:1名(預估缺,另得備取2名)
    性  別:不限
    工 作 地:新北市
    上網期間:自115年5月7日~115年5月14日
    資格條件:一、具擬任出缺職務職系之任用資格,並已敘委任第5職等以上。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三、本項徵才候補部分,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5個月。
    工作項目:一、辦理轄區綠美化業務(各里辦公處、人民陳情樹木修剪案及各公 園、道路、空地綠美化等)。二、公園管理。 三、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公所經建課(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請於115年5月14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國民身分證影本、(7)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2、本次徵才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
    3、本項職務為預估缺(預計115年6月25日出缺)。
    ※聯絡人: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經建課聯絡人劉先生,電話:29686911分機386,其他問題請電洽人事室呂小姐,電話:29686911 分機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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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42 人 更新日期: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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