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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本所工務課土木工程技士職缺1名徵才訊息
  • 發佈日期:2026-01-07
  • 截止日期:2026-01-16
  • 發佈單位:人事室
  • 類  別:公告訊息
  • 公告日期:2026-01-07
  • 主辦單位:板橋區公所
  • 公告內容:
  • 徵才機關: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職  系:土木工程
    職  稱:技士
    官等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名  額:1名(另得備取2名)
    性  別:不限
    工 作 地:新北市
    上網期間:自115年1月7日~115年1月16日
    資格條件:一、具擬任出缺職務職系之任用資格,並已敘委任第5職等以上。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三、本項徵才候補部分,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5個月。
    工作項目:(一)工務課設施維護管理相關業務。(二)責任區現場公共設施維護執行工務。(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工務課(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請於115年1月16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國民身分證影本(7)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2、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
    ※聯絡人: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工務課聯絡人王小姐,電話:29686911分機128,其他問題請電洽人事室呂小姐,電話:29686911 分機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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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71 人 更新日期:20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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