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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114年下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第2次)申請」公告
  • 發佈日期:2025-10-03
  • 截止日期:2025-12-01
  • 發佈單位:板橋區公所
  • 類  別:公告訊息
  • 公告日期:2025-10-03
  • 主辦單位:板橋區公所
  • 公告內容:
  • 114年下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第2次)甄選作業規定如附件
     
    1. 受理對象:83年次至93年次出生且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常備役體位役男,並能如期於114年11月20日114年12月23日入營者。
    2. 申請類別:
      (1)一般資格:役男合於受理對象條件得依意願申請,不限學(經)歷。
      (2)專長資格:具公告役別機關所列專長條件之一者,得擇一條件提出申請,且限單一條件申請單一役別機關(項目);專長項目員額及資格條件請參閱附件之附表1。
    3. 申請期間:
      (1)替代役第270梯次(114年11月20日入營):自114年10月1日(星期三)9時起至114年11月3日(星期一)17時(或申請人數額滿時)止。
      (2)替代役第271梯次(114年12月23日入營):自114年10月1日(星期三)9時起至114年12月1日(星期一)17時(或申請人數額滿時)止。
    4. 錄取名額:
      (1)一般資格:
      替代役第270梯次:200名。
      替代役第271梯次:380名。
      (2)專長資格:
      替代役第270梯次:88名。
      替代役第271梯次:88名。
    1. 入營時間:
      替代役第270梯次:114年11月20日入營。
      替代役第271梯次:114年12月23日入營。
    2. 具下列限制條件不得申請服替代役:
      (1)83年次至93年次出生經判定替代役體位或曾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
      (2)役男有緩徵或延期徵集等事故者(役男切結緩徵原因或延期徵集事故能於115年1月31日前消滅,得提出申請)。
      (3)役男有各類(役)別機關所定因犯罪於法院審理中或經判決有罪確定不予許可申請服一般替代役或限制服一般替代役類(役)別條件者。但少年犯罪、過失犯或受緩刑之宣告而未經撤銷者,不在此限。
    3. 申請網址:https://dca.moi.gov.tw/sugs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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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77 人 更新日期:2025-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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