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職 系:綜合行政
職 稱:課員
官等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名 額:2名(另得備取4名)
性 別:不限
工 作 地:新北市
上網期間:自114年12月01日~114年12月08日
資格條件:一、具擬任出缺職務職系之任用資格,並已敘委任第5職等以上。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三、本項徵才候補部分,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5個月。
工作項目:辦理一般民政業務暨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公所民政課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請於114年12月08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國民身分證影本(7)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2、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4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
※聯絡人: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民政課聯絡人康小姐,電話:29686911分機248,其他問題請電洽人事室呂小姐,電話:29686911 分機333。
職 系:綜合行政
職 稱:課員
官等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名 額:2名(另得備取4名)
性 別:不限
工 作 地:新北市
上網期間:自114年12月01日~114年12月08日
資格條件:一、具擬任出缺職務職系之任用資格,並已敘委任第5職等以上。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三、本項徵才候補部分,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5個月。
工作項目:辦理一般民政業務暨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公所民政課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請於114年12月08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國民身分證影本(7)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2、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4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
※聯絡人: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民政課聯絡人康小姐,電話:29686911分機248,其他問題請電洽人事室呂小姐,電話:29686911 分機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