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15年度施政計畫。
二、目的:提供市民族語學習機會,以達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之傳承,並藉由族語課程,進行族語及文化傳承,以達族語復振之目的,同時透過系統性的族語教學課程,培養具族語教學能力之人才。
三、報名相關訊息:
(一)實施對象:本市市民,對原住民族語學習有興趣者,以原住民族為優先報名,主辦單位得視報名情形,保留開班權益。
(二)開設班別:
1、族語學習班:依據語言別開班,每班以至少10人為原則,其中瀕危語(賽夏語、邵語、噶瑪蘭語、撒奇萊雅語、茂林魯凱語、萬山魯凱語、多納魯凱語、卡那卡那富語、拉阿魯哇語、卑南語)達5人即開班,如未達8成本局保留開班權益。
2、族語學習進階班:本課程學員建議已通過中級之族語認證程度,學習內容分為族語認證測驗中高級及高級課程,每班以至少5人為原則,其中瀕危語(賽夏語、邵語、噶瑪蘭語、撒奇萊雅語、茂林魯凱語、萬山魯凱語、多納魯凱語、卡那卡那富語、拉阿魯哇語、卑南語)達3人即開班,如未達5成本局保留開班權利。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10月5日(星期一)17:00止,線上填寫線上報名表單( https://reurl.cc/6Xj8ky );或填寫紙本報名表後,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原民局(AR9718@ntpc.gov.tw),並皆請來電確認。
(四)報名錄取公告:將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於本局官網公告各班錄取名單。
四、獎勵措施:設籍本市滿4個月以上且具原住民族身分之學員出席時數達 7 成,且於課程結束後半年所舉辦之族語認證測驗取得以下證書者,頒發獎勵金(與本府獎勵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要點之獎勵金可同時申領):
(一)初級及中級合格:撥付獎勵金新臺幣 1,000 元。
(二)中高級合格:撥付獎勵金新臺幣 1,500 元。
(三)高級合格:撥付獎勵金新臺幣 2,000元。
五、若有相關問題,可電洽本局教育文化科陳小姐,連絡電話:(02)2960-3456 分機 3972 。
二、目的:提供市民族語學習機會,以達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之傳承,並藉由族語課程,進行族語及文化傳承,以達族語復振之目的,同時透過系統性的族語教學課程,培養具族語教學能力之人才。
三、報名相關訊息:
(一)實施對象:本市市民,對原住民族語學習有興趣者,以原住民族為優先報名,主辦單位得視報名情形,保留開班權益。
(二)開設班別:
1、族語學習班:依據語言別開班,每班以至少10人為原則,其中瀕危語(賽夏語、邵語、噶瑪蘭語、撒奇萊雅語、茂林魯凱語、萬山魯凱語、多納魯凱語、卡那卡那富語、拉阿魯哇語、卑南語)達5人即開班,如未達8成本局保留開班權益。
2、族語學習進階班:本課程學員建議已通過中級之族語認證程度,學習內容分為族語認證測驗中高級及高級課程,每班以至少5人為原則,其中瀕危語(賽夏語、邵語、噶瑪蘭語、撒奇萊雅語、茂林魯凱語、萬山魯凱語、多納魯凱語、卡那卡那富語、拉阿魯哇語、卑南語)達3人即開班,如未達5成本局保留開班權利。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10月5日(星期一)17:00止,線上填寫線上報名表單( https://reurl.cc/6Xj8ky );或填寫紙本報名表後,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原民局(AR9718@ntpc.gov.tw),並皆請來電確認。
(四)報名錄取公告:將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於本局官網公告各班錄取名單。
四、獎勵措施:設籍本市滿4個月以上且具原住民族身分之學員出席時數達 7 成,且於課程結束後半年所舉辦之族語認證測驗取得以下證書者,頒發獎勵金(與本府獎勵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要點之獎勵金可同時申領):
(一)初級及中級合格:撥付獎勵金新臺幣 1,000 元。
(二)中高級合格:撥付獎勵金新臺幣 1,500 元。
(三)高級合格:撥付獎勵金新臺幣 2,000元。
五、若有相關問題,可電洽本局教育文化科陳小姐,連絡電話:(02)2960-3456 分機 39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