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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宣導

農曆春節將至,請遵守「新北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與報備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發布日期:2026-01-19
  • 截止日期:2026-12-31
  • 類別:廉政宣導
  • 內容:
    農曆春節期間,請遵守「新北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本所員工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4點但書或第7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另本規範業以修正,請參照本所廉政專區資訊。

    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請鼓勵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等教學資源,選讀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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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6 人 更新日期: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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