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北市政府原住民子女學前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補助對象為現就讀本市立案公、私立幼兒園2歲以上未滿3歲之原住民幼兒,幼兒年齡之計算,以幼兒入園當學年度9月1日滿該歲數者認定;114學年度第2學期原住民幼兒之出生日為111年9月2日至112年9月1日者符合本次申請資格。
三、申請本補助之方式及應檢附證明文件,請自行下載附件—新北市政府原住民子女學前教育補助作業要點(含申請表)。
二、本補助對象為現就讀本市立案公、私立幼兒園2歲以上未滿3歲之原住民幼兒,幼兒年齡之計算,以幼兒入園當學年度9月1日滿該歲數者認定;114學年度第2學期原住民幼兒之出生日為111年9月2日至112年9月1日者符合本次申請資格。
三、申請本補助之方式及應檢附證明文件,請自行下載附件—新北市政府原住民子女學前教育補助作業要點(含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