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114學年度國中、國小學區劃分及檢討調整案,請提案單位詳閱提案單位注意事項(附件3),並於113年11月29日(星期五)前將提案單(附件1、2)、聯繫紀錄連同會議紀錄(含簽到表)逕送本所彙整,逾期即視為無需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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