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宣導「114年度補助原住民族長者裝置假牙執行計畫」
二、為恢復原住民長者牙齒咀嚼功能,減輕原住民長者經濟負擔,進而改善原住民長者生活,爰訂定旨揭執行計畫。
三、旨揭計畫重點簡述如下:
(一)補助對象:設籍本市及年滿55歲以上之原住民族人,並經醫生評估缺牙需要裝置假牙者。
(二)補助額度:
一般戶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3萬6,000元。
低收、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不超 過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者,最高補助4萬4,000元。
(三)申請期程: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四)申請方式:以紙本提交申請表件或上新北市政府雲端櫃檯( https://service.ntpc.gov.tw/eservice )系統上傳之。
(五)申請案俟本局審定後,本局將函知申請人及收受申請案 件之牙科醫療院所,於文到3個月內辦理假牙之施作及 裝置作業。
(六)請款方式:由醫療院、診所向本局申請,將全案相關資料親送或郵寄至本局辦理撥款作業。
(七)申請人所施作之假牙項目,如其總金額未超出核定補助 費用,則由補助款項全額支應,申請人無須負擔任何費 用;惟若總金額超出補助費用上限,超過部分應由申請 人自行負擔。
四、相關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網站下載 https://reurl.cc/lz6br9 (業務專區 -福利服務-假牙補助-原住民長者補助裝置假牙)。
二、為恢復原住民長者牙齒咀嚼功能,減輕原住民長者經濟負擔,進而改善原住民長者生活,爰訂定旨揭執行計畫。
三、旨揭計畫重點簡述如下:
(一)補助對象:設籍本市及年滿55歲以上之原住民族人,並經醫生評估缺牙需要裝置假牙者。
(二)補助額度:
一般戶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3萬6,000元。
低收、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不超 過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者,最高補助4萬4,000元。
(三)申請期程: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四)申請方式:以紙本提交申請表件或上新北市政府雲端櫃檯( https://service.ntpc.gov.tw/eservice )系統上傳之。
(五)申請案俟本局審定後,本局將函知申請人及收受申請案 件之牙科醫療院所,於文到3個月內辦理假牙之施作及 裝置作業。
(六)請款方式:由醫療院、診所向本局申請,將全案相關資料親送或郵寄至本局辦理撥款作業。
(七)申請人所施作之假牙項目,如其總金額未超出核定補助 費用,則由補助款項全額支應,申請人無須負擔任何費 用;惟若總金額超出補助費用上限,超過部分應由申請 人自行負擔。
四、相關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網站下載 https://reurl.cc/lz6br9 (業務專區 -福利服務-假牙補助-原住民長者補助裝置假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