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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免稅條件再次放寬」
  • 發佈日期:2026-10-08
  • 截止日期:2026-10-31
  • 發佈單位:社會課
  • 類  別:公告訊息
  • 公告日期:2026-10-08
  • 主辦單位:板橋區公所
  • 公告內容:
  • 放寬標準:領有駕駛執照之身心障礙者,車主為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

    且車籍地(或監理機關登載之住居所地址)與該身心障礙者戶籍地相同者,

    即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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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84 人 更新日期:202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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