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北市板橋區公所為活化場地,透過開放府中廣場、後站廣場(重慶路行人徒步區及縣民大道南側人行道等場域)辦理活動使用。
二、申請規定重點說明如下:
(一)開放檔期以每週五、週六、週日及連假之紀念日/節日休假日為原則,並以本府活動為優先。
(二)申請類型:
1.以政令宣導、公益、文化或社會教育為原則。
2.商業展售:以飾品、服飾、輕食甜點、文創、公益、園藝、寵物、動漫、電玩、桌遊、特色餐車(例如:胖卡、或其他外觀經美化之餐車)、農漁業產品、食品、特色伴手禮,或其他經本所審核同意之品項為原則),特定主題市集經本所同意則不在此限。
(三)其他規定請詳閱申請使用管理要點及申請書。
三、115年第一季(1-3月)之檔期於11月14日8:00至11月28日17:00開放申請,目前開放檔期如下:
(一)府中廣場:
1.二月份:2/1、2/13-2/22、2/27-2/28
2.三月份:3/1、3/6-3/8、3/20-3/22、3/27-3/29
(一)後站廣場:
1.二月份: 2/13-2/22、2/27-2/28
2.三月份: 3/1、3/6-3/8、3/13-3/15、3/20-3/22、3/27-3/29
另依「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府中廣場與重慶路行人徒步區及縣民 大道南側人行道申請使用管理要點」第六點第五款規定,場地使用以本府優先使用。申請單位因而停止使用者,本所應無息退還使用費及保證金。
四、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本所承辦人員:
府中廣場、後站廣場:葉小姐(02)2968-6911分機279,as0421@ntpc.gov.tw
二、申請規定重點說明如下:
(一)開放檔期以每週五、週六、週日及連假之紀念日/節日休假日為原則,並以本府活動為優先。
(二)申請類型:
1.以政令宣導、公益、文化或社會教育為原則。
2.商業展售:以飾品、服飾、輕食甜點、文創、公益、園藝、寵物、動漫、電玩、桌遊、特色餐車(例如:胖卡、或其他外觀經美化之餐車)、農漁業產品、食品、特色伴手禮,或其他經本所審核同意之品項為原則),特定主題市集經本所同意則不在此限。
(三)其他規定請詳閱申請使用管理要點及申請書。
三、115年第一季(1-3月)之檔期於11月14日8:00至11月28日17:00開放申請,目前開放檔期如下:
(一)府中廣場:
1.二月份:2/1、2/13-2/22、2/27-2/28
2.三月份:3/1、3/6-3/8、3/20-3/22、3/27-3/29
(一)後站廣場:
1.二月份: 2/13-2/22、2/27-2/28
2.三月份: 3/1、3/6-3/8、3/13-3/15、3/20-3/22、3/27-3/29
另依「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府中廣場與重慶路行人徒步區及縣民 大道南側人行道申請使用管理要點」第六點第五款規定,場地使用以本府優先使用。申請單位因而停止使用者,本所應無息退還使用費及保證金。
四、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本所承辦人員:
府中廣場、後站廣場:葉小姐(02)2968-6911分機279,as0421@ntp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