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狂犬病宣導
- 發布單位:板橋區公所
- 發布日期:2024-03-27
- 截止日期:2024-04-22
- 類別:最新消息
- 內容:
1. 民眾遇見野生動物時務必遵守三不原則,即「不餵食、不捕捉、不接觸」。
2. 如發現動物行為異常或死亡屍體,請通報本市動保處,電話:29596353。
3. 飼養犬貓及其他肉食目動物,如浣熊、雪貂等應每年施打一劑狂犬病疫苗,如超過預訂注射時間未補強,可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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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