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烈嶼鄉公所辦理111年「烈嶼.入鏡」 攝影比賽,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攝影主題:以烈嶼鄉美景為題材(非人物特寫),凡能以優異之構圖、輪廓、光影、色調、技巧…等,充分呈現出烈嶼之美。
二、相片拍攝期限:110年11月1日至111年10月31日止。
三、收件日期:自111年11月1日至111年11月30日止,逾期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四、活動獎勵:
(一)第一名:計1名,獎金1萬元,紀念品1份,獎狀乙紙。
(二)第二名:計1名,獎金5,000元,紀念品1份,獎狀乙紙。
(三)第三名:計1名,獎金3,000元,紀念品1份,獎狀乙紙。
(四)優選獎:計10名,紀念品1份,獎狀乙紙。
(五)佳作獎:共20名,紀念品1份,獎狀乙紙。
五、有關比賽報名及其他相關資訊,請洽082-364510。
一、攝影主題:以烈嶼鄉美景為題材(非人物特寫),凡能以優異之構圖、輪廓、光影、色調、技巧…等,充分呈現出烈嶼之美。
二、相片拍攝期限:110年11月1日至111年10月31日止。
三、收件日期:自111年11月1日至111年11月30日止,逾期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四、活動獎勵:
(一)第一名:計1名,獎金1萬元,紀念品1份,獎狀乙紙。
(二)第二名:計1名,獎金5,000元,紀念品1份,獎狀乙紙。
(三)第三名:計1名,獎金3,000元,紀念品1份,獎狀乙紙。
(四)優選獎:計10名,紀念品1份,獎狀乙紙。
(五)佳作獎:共20名,紀念品1份,獎狀乙紙。
五、有關比賽報名及其他相關資訊,請洽082-364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