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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宣導

「新北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宣導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發布日期:2024-01-18
  •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類別:廉政宣導
  • 內容:
    一、農曆春節將至,主管同仁倘若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新北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第4點但書或第7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機關首長及知會政風室。
    二、為深化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請主管同仁善加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等教學資源,選讀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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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32 人 更新日期: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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